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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企业网上申报社会保险业务须知

资料发布: 来源: 发布日期:07-08-16 17:15:42[我来说两句]

(一)网上申报的条件


凡已在我市社保机构参保的企业,只要具备网上服务的电脑设备,均可向征收部门申请网上申报社会保险业务。


(二)网上申报程序


1、领取《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网上服务申请表》并如实填写,签订《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网上服务协议》;
2、经社保征收部门审核受理后,分配网上申报服务密码;
3、参保企业凭服务密码,可在网上处理权限内的业务;
4、参保单位在网上处理相关社保业务时,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,防止泄密,避免造成损失;
5、为保证网上交易安全,建议参保企业向深圳市电子商务安全证书管理有限公司(SZCA)申请数字证书。


(三)网上申报社会保险业务的有关规定


1、企业于当月15日前通过互联网申报本月社会保险变动数据,社保征收部门于16日前处理企业网上申报的有关数据,企业于19日前,在网上核对本月申报数据处理情况,如发现有误立即与社保征收部门联系并校正。20日以后申报的数据,视为次月申报的数据;
2、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打印每月变动情况表,加盖企业公章并由企业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字,连同参保员工有关材料于每季度末10日内报送社保征收部门存档。参保员工有关材料是指属调入的员工应提供市(区)有调入权限部门批准的调令(军队转业干部行政介绍信)或毕业生分配介绍信或招工审批表的复印件(验原件);随迁入户的须提供户口本复印件(验原件);
3、网上申报不提供补交养老保险费、更改户籍资料、修改员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业务。这类业务,用人单位须于每月15日前向社保机构征收部门报送书面申报资料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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