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田小一入学
福田区2008年小学一年级新生网上报名指南
一、招生对象
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必须年满六周岁(2002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),有学习能力,在福田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。
1、深圳市户籍儿童。
2、符合市政府“1+5”文件的规定,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,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暂住户籍儿童。
3、父母在深合法居住的港、澳、台籍儿童。
4、父母在深合法经商或工作而居住的外籍儿童。
5、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。
二、报名材料准备
(一)个人身份证明及在深圳居住的证件
1、深圳户籍的儿童提供身份证及户口簿。
2、暂住户籍的儿童提供身份证及“深圳经济特区暂住证”。
3、港、澳、台籍的儿童提供出生证、身份证。
4、外籍儿童提供出生证、身份证及“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”。(在居住地派出办理)
5、儿童为深圳户籍,父母至少有一方要提供深圳户籍的户口簿或目前有效的“深圳经济特区暂住证”。
6、儿童为台湾籍,父母至少有一方要提供台湾籍证件。
7、儿童及父母双方均为暂住户籍,父母双方都要提供从2007年8月31日或之前开始,到2008年4月18日连续有效的“深圳经济特区暂住证”。有些父母可能需要前后2个“深圳经济特区暂住证”才能连接上上述时间。
8、儿童及父母双方均为外籍,父母双方需要提供“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”。(在居住地派出所办理)
9、其他各种模式的组合家庭,参照上述情况提供证件。
(二)儿童及父母在我区居住的住房证件
1、购房房产证(报名儿童家庭产权拥有50%以上),在银行抵押的房产证证件,只需要提供房产证证件号即可。
2、租赁合同(合同要在本年度4月18日之前办理,并延续至9月1日之后有效)。
3、深圳户籍的儿童可提供自己落户户籍地址的房产证(不一定父母所有)。
4、暂住户籍、港、澳、台、外籍儿童必须提供父母购房或租房的证件。
(三)家庭计划生育证件
报名儿童父母中,只要有一方为深圳户籍或暂住户籍,必须提供以下证件之一。
1、深圳户籍的父母提供《计划生育服务证》(经居住地街道办盖验核并有效的章)。 没有编号的《计划生育服务证》,应到发证机构补填编号。
2、暂住户籍的父母提供由居住地街道办开出有效的“计划生育证明”。
(四)暂住户籍和外籍儿童父母在深工作的证件
儿童及父母双方均为暂住户籍,必须提供以下证件之一。
1、父或母在深经商的营业执照副本。
2、父或母在深工作的“深圳市劳动保障卡”。
儿童及父母双方均为外籍,父母一方必须提供单位工作证明。
(五)就读申请表
台湾籍儿童提供《台商子女就读申请表》。
(六)就学联系函(可后补)
暂住户籍儿童在户籍地开出的,同意儿童到福田区就读的“就学联系函”。
(七)证件验核
报名确认时,学校验核所提供证件材料的原件,收存复印件(用A4纸复印)。
三、住房类别说明
A类:(房产与户口地址一致的户主及海归人员的子女)
①父母在我区某地段购房,父母及儿童户籍地址与房产地址在同一“代码”的居住地段,户口本中户主是儿童的父亲或母亲。
②父母持我市《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》,在某地段内购房。
B类:(房产与户口地址一致的户主的孙子、孙女)
祖父母(外祖父母)在我区某地段购房,儿童及父母随祖父母(外祖父母)落户,户籍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(户口本中户主是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)。
C类:(房产地址与户口地址不一致的购房户房主的子女)
父母在我区某地段购房,儿童户籍地址与该房产地址不在同一“代码”的居住地段,儿童可能是本区户籍、本市户籍、暂住户籍、港澳台外籍。
D类:(各种情况租房户户主的子女)
父母在我区某地段租房,儿童可能是本区户籍、本市户籍、暂住户籍、港澳台外籍。
四、家长网上报名、确认及学生注册入学
1我区在《福田区2008年小学一年级报名及居住地段代码示意图》中,按各小学的地理位置划分相应的招生地段(简称“地段”),符合条件的儿童,可在我区教育局制定的网页进行网上报名和填报报名信息,并在规定的时间内,持相关的材料到居住地段指定的小学确认受理报名。
2、今年符合条件在福田区就读小学一年级的儿童,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和填报信息。网上报名分试报名和正式报名2个时段,试报名从4月3日上午9时至4月5日下午5时,正式报名从4月6日上午9时至4月17日下午5时,期间学生和家长可通过网址为http://xxzs.szftedu.cn/society/2008xxzs.htm的网页进入报名网页,进行信息的填报、修改和删除,试报名期间填报的信息一律无效,4月6日前将全部删除。报名截止后,将关闭填报、修改和删除信息的功能,开启查询报名信息功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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